常州市金坛区岸头实验学校中学部办公楼等女儿墙外立面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总务处 | 发布时间: 2023/4/12 8:05:26 | 2769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岸头实验学校中学部办公楼等女儿墙外立面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岸头实验学校中学部办公楼等女儿墙外立面维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岸头实验学校中学部。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3.施工工期:5日历天。
4.项目内容:中学部办公楼、教学楼女儿墙外立面铲除空鼓瓷砖,表面经处理后,粉刷涂料。
三、控制价: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岸头村东大街40号岸头实验学校中学部总务处。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岸头村东大街40号岸头实验学校中学部总务处。
六、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七、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审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二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八、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候选人。如出现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现场以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
九、履约保证金:无。
十、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审定后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同时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十一、勘查现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岸头实验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9-82539526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岸头村东大街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