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坛区岸头实验学校网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莘莘学子>>主题活动>>阅览文章
“中秋情”诗歌朗诵会方案

作者: 殷青松 | 发布时间: 2019/9/2 14:44:27 | 5590次浏览

一、思路设计

月是民族、家庭幸福的象征。自古以来,中秋节不仅是小家团圆的日子,更是举国欢庆的时刻。从时令上看,中秋是“秋收节”。从渊源上看,我国古代就有春祭日、秋祭月的礼制,中秋又叫“祭月节”。祭月的风俗始于魏晋,盛于唐宋,甚至被定为国节,烧斗香、放天灯、走月亮、舞火龙……中秋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起来。一个民族把宇宙天象最完美的时刻与农事巧妙结合,把月圆之夜作为举国同庆的节日,使得原本纯粹的自然现象有了丰富的人文寓意。

文化是月的魂。我们不但要让传统文化植根于市场沃土中,还要不断赋予“中秋望月”新的时代内涵,重新找回“中秋望月”的时代感觉。因此,我们以“中秋情”为主题开展诗歌朗诵活动。

二、活动宗旨

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共建民族精神家园;引导学生热爱诗歌,鉴赏诗歌;陶冶师生的艺术情操,提升师生的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学生风采;促进和谐岸中、人文岸中、知识岸中的建设;营造“朗诵经典诗文,积淀文化底蕴”的书香校园氛围。特决定举行“明月寄相思”中秋情诗歌朗诵比赛。

三、承办部门

语文组

四、参与对象

语文组教师及七、八、九年级6个班全体学生。

五、报名要求

先在自己班级海选,然后选择优秀者参加学校比赛。

每班两个项目,每篇诗文的朗诵者不超过3人。

各班于9月10日中午自习课之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朗诵篇目报语文组潘育华老师处并且抽签。

六、朗诵要求、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朗诵要求

1.朗诵篇目须以“中秋情”为主题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古诗词、现、当代诗、散文诗不限。

2.参赛选手发音须清晰,声音富有表现力,达到一定朗诵效果,原则上要求脱稿朗诵。

3.每个选手朗诵时间为2——3分钟,超时扣分。

    (二)评分方法

10分制进行评分,由各评委对选手当场亮分,各选手得分等于评委亮分之和除以评委人数。

    (三)评比标准

1.朗诵熟练,声音洪亮,能够脱稿,2分。

2.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正确把握诗歌节奏,韵律明显,2分

3.能正确把握诗歌内涵,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够让观众产生共鸣,2分。

4.衣着得体,精神饱满,姿态大方,2分。

5.朗诵形式富有创意,使用恰当的肢体语言,2分。

七、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2日中午,预计耗时60分钟。

八、活动地点

    小学部多媒体教室

九、活动要求

1.语文组教师和各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认真落实(语文教师把关、各班主任全力配合)。

2.此活动作为师德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依托,并以此为契机来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典型,培育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十、评委及设奖

    1.评委(6人)

    潘育华 李欣宏 陈正平 沈萍 程佳怡 王浩

    2.设奖

    设特等奖3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若干名。

十一、朗诵会组织机构

“中秋情”诗歌朗诵会领导小组

组长:周森忠

成员:李欣宏 潘育华 陈正平 沈萍

主持人:张志国 叶春月

音响、会场布置:德育处老师

摄影:潘育华

岸头实验学校语文组

201991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金坛区岸头实验学校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岸头村东街40号 电话:0519-82538560 管理登录

技术支持: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